方达代理迈克尔•乔丹胜诉,“乔丹及图”商标被撤销(ZH/EN)
2020年04月22日
近日,方达律师事务所代理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·乔丹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中胜诉。
最高法认定,乔丹体育公司明知迈克尔·乔丹在我国具有长期、广泛知名度,仍然使用“乔丹”申请注册争议商标,损害了迈克尔·乔丹的在先姓名权,判决撤销一审、二审判决,同时撤销乔丹体育公司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6020578号“乔丹+图形”商标。
这是最高法近年来第三次对乔丹系列案件做出裁决:2016年,最高法裁决确认迈克尔·乔丹对“乔丹”汉字拥有权利,但对拼音QIAODAN无权利;2019年,最高法认定迈克尔·乔丹对于商标中的剪影不享有肖像权。
方达合伙人田甜、祁放律师代理了该案件。







